交通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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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

根据北京市交管局、市交通安全委员会,关于加强对在校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,且本着对社会负责、对学生负责、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,经保卫处()、学生处和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共同决定,特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,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其内容如下:

一、同学们在走路时必须做到

1、顺道路行走且要走便道;

2、横穿道路时必须要走人行横道,并注意观察左右过往车辆;

3、不得在道路上打闹、踢球、打球、溜旱冰等活动;

4、不准翻越交通安全隔离设施,进入机动车道。

二、同学们在骑车时必须做到

1、出入校门要下车;

2、骑车人横穿道路时必须要推行,并注意观察过往车辆;

3、不准骑车带人、多人并行和猛骑、猛拐;

4、行经路口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和机动车,不准闯红灯;

5、不准乱停乱放自行车。

三、同学们外出乘车时必须做到

1、千万不要租用、乘坐非正式运营的“摩的”等各种黑车;

2、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;

3、在车行道上不得在机动车左侧上下车;

4、乘坐二轮摩托车时,须戴安全头盔,只准在驾驶员座后骑坐。

四、有驾驶证的同学必须做到

1、经常学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了解北京的交通状况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;

2、驾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,必须做到三个遵守(交通信号、标志、标线),严防各类事故和违法行为;

3、驾车外出前要加强所驾车辆检查保养,不准驾驶有故障车上路;

4、严禁酒后驾车、严禁超速行驶、严禁疲劳驾驶,停车要入位;

5、不准驾驶与驾照车型不符的车辆,无驾照的同学不准驾驶包括轻型摩托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。

五、我校学生在校内违反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者,学校将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;我校学生在校外若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被社会曝光,影响学校荣誉者,学校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。

首都北京的交通安全工作是我国对外的窗口工程,其直接影响着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,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是用千万人的生命和鲜血写成的,希望广大同学要珍爱生命,自觉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做现代城市的文明人。

学生处       保卫处()       校交通安全委员会

       学院             班学生签字

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(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5-04-23 浏览次数: )